日前,最高法院就裝甲542旅洪仲丘案判決旅長沈威志少將無罪定讞,退伍軍人社群內多所評論,迄今仍餘波蕩漾,一面倒要求國防部讓沈威志平安退伍;咱不禁要問,一個經法院認證無罪的少將,難道不該繼續軍旅發展佔高缺、被重用嗎?為什麼要他抑鬱退伍? 

洪仲丘案伊始,咱就認為沈威志所涉不過是行政過失,還沒上綱到刑事責任;冗長的司法程序,讓沈威志從重要軍職調任委員閒缺,消磨了軍旅鬥志,大家都認為別再綁死他,該讓他安心退伍;可咱就認為,一個無罪的將領,就因一民粹案件而被消滅,那國軍還有啥值得留戀的呢? 

假如咱是國防部長,肯定重用沈威志,即刻發佈他擔任至少軍團副指揮官以上重要職務,以凸顯司法斲喪軍人權益的荒謬,否則,軟弱執政、迎合民粹的爛三軍統帥馬英九所做出廢除軍事審判的決定,未來在不能速審速決的司法主導下,將一次又一次剝奪、重傷軍人的權益與士氣。 

一個將領的培養,花掉的不只是公帑鈔票,還有無數環節的人力、資源,沈威志的重新被重用或黯然退伍,是國防部提振軍人形象與榮譽或打趴軍人的指標案件,軍方高層豈能等閒視之?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majorlin9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